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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开展第五届“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
  作者:     日期:2018-09-06   点击数:  

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
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(简称:教指委)发布的《关于开展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工程教指委秘[2018]33号)(见附件一)和《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(试行)》(见附件二)的相关精神,现开展第五届“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”评选活动。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范围

2016年91日—2018831日期间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、参评者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;

2、以参评者本人为主完成实习实践任务;

3、参评者所完成的实习实践任务具有较好的实效性,解决企业实际问题;成果突出(如填补企业空白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,或者对填补空白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);通过实习实践,参评者的科研能力、应用能力、职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。

三、申报数量

各培养单位需组织好推荐工作,申报数量不限。

四、申报时间

2018年95日至14日。

五、申报材料

1.《参评第五届“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”推荐表》(见附件三),excel格式,文件名:10613+西南交通大学+各培养单位名称。

2.《实习实践成效报告》(见附件四),word格式,文件名:10613+西南交通大学+各培养单位名称+参评者姓名。

3.获奖证书、专利证明和论文等证明材料,pdf格式,文件名:10613+西南交通大学+各培养单位名称+参评者姓名。

附件四将用于宣传推介,附件三与附件四中的相关内容须保持一致。以上材料,形成一个压缩包,压缩包文件名:10613+西南交通大学+各培养单位名称。

六、有关要求

1.各培养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。如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,一经查实,将撤销其参评资格,并取消该培养单位的下届申报资格;已获奖者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公布该申报单位名单。

2.各培养单位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涉密信息进行脱密。

3.申报材料(excelpdfword)不完备,文件命名不符合要求,填报信息不准确、不完整,填报内容的字数不符合要求,以及未加盖各培养单位公章等,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。

七、递送方式

电子版申报材料请于201891417:30之前发送至swjtu239@163.com

纸质版申报材料(一式一份),需首页加盖公章分管院长签字,请于201891417:30之前送至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综合楼239室。


联系人:张帼威、邹洋

联系电话:0286636723502866367494


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

2018年95

附件一:关于开展第五届“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”评选活动的通知(工程教指委秘[2018]33号)

附件二: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(试行)

附件三:《参评第五届“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”推荐表》

附件四:《实习实践成效报告》

http://gs.swjtu.edu.cn/ws/gs/r/50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