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2016年考试录用
图形图像技术特殊职位公务员(人民警察)简章
根据江苏省人社厅、公安厅统一部署,现将连云港市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图形图像技术特殊职位公务员(人民警察)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招录职位、人数及要求
图形图像技术职位,招录计划1人,专业方向:信号与信息处理、通信与信息工程、通信与信息系统(研究生),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、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、地理信息系统、遥感科学与技术。
二、招考对象
2016年南京邮电大学、“211工程”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的本科(含)以上应届毕业生,男性,符合职位专业要求,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。
三、招考条件
除符合2016年全省考录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外,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志愿从事公安工作,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,服从组织分配;
(二)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;
(三)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、学历等条件和要求。
(四)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30周岁以下。应届硕士、博士研究生(非在职)和报考法医职位的,可以放宽至35周岁;年龄计算按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规定执行;
(五)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和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体能测评 标准按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(暂行)》(人社部发[2011]48号)执行。
四、考录程序和方法步骤
1、报名和资格初审。市人社、公安等部门组成招录小组开展此项工作。报名者填写《江苏省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(人民警察)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件),招录小组根据职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。
2、专业技能测评。招录小组根据招录职位所需的知识结构、专业素养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出题进行测试。
3、体能测评、体检。组织初审合格的考生开展体能测评和体检。体能测评和体检合格的,根据资格初审和专业技能测评情况,原则上不低于职位招录人数1:3的比例,择优确定拟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人员。
4、资格复审。江苏省公安厅、江苏省公务员局对拟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。
5、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。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,统一参加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公务员局组织的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(B类)和心理素质测评。考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6、考察(政审)。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按照《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[2013]165号)和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》组织实施。遇有不合格者或主动放弃者,可以按照职位综合排名进行一次性递补。
7、录用。对拟录用人员,由市人社局、公安局报经省公安厅审核后,由市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。市公安局与招录人员签订就业协议,根据相关规定,明确最低服务年限。
联系方式: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李焱
0518—85298168
邮箱:lyg001lyg@sina.com
附件/uploadFiles/201512/25/_B_201512251631393869.docx
2015年12月22日
(确定要报名的同学,请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,12月26日之前发送公布的邮箱)